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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提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大原創性論斷,為我們做好新時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新時代民族工作的鮮明主線,在中華民族發展史、我國民族工作史上無疑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
在中央的部署下,各級各方面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取得了重要進展。甘肅省委也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正在研究制定構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體系的指導意見。但從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高度,目前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基本要求、實踐路徑、具體抓手等認識還不夠、研究還不深、工作還不細,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推進慢、實踐抓手少等問題。因此,我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從中央和國家層面謀劃實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同心共鑄”工程。
第一,構建國家話語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提出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大論斷,這是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但目前理論界、學術界的研究總結還跟不上,存在解讀闡釋不系統、不到位、不權威的問題,還沒有形成與之相適應的理論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以及教育培訓體系等。為此,建議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研究作出系統部署,構建成熟完善的理論研究體系,把黨的民族理論最新成果通過權威的國家話語體系傳播開來,講清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方向性、根本性、原則性、實踐性等重大問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理論指導。同時,也為世界范圍內的民族事務治理提供中國方案,貢獻中國智慧。
第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必須要有法律法規作保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應當及時修訂完善,把新時代民族理論的新發展、民族關系的新變化、民族工作的新要求寫進去、體現好。黨內法規方面,建議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專門制定出臺關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黨內法規,使之成為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全體共產黨員的行為準則。國家法律方面,建議遵循憲法,對現行涉民族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完善、立改廢釋,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嵌入到國家法律體系之中,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使之成為全體中國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
第三,形成組織動員體系。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既需要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雙輪驅動”,更需要黨內黨外、各行各業和各族人民的“同心共鑄”。因此,必須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納入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嵌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做到全面動員、全域覆蓋、全員參與、全力推進,推動中華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強、凝聚力更大的命運共同體,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磅礴力量。
(作者系中共甘肅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民委黨組書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