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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一大批人由此獲益,徹底擺脫了貧困。黨的十八大以來,為了兌現“全面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的莊嚴承諾,我們黨圍繞脫貧攻堅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在統籌謀劃工業和農業、城市和鄉村的大格局中全面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減貧脫貧的過程,同時也是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雙輪驅動、同頻共振的過程。脫貧攻堅能夠不斷走深走實得益于城鄉融合發展,進一步鞏固和提升脫貧攻堅成效也有賴于城鄉融合的持續推進。
城鄉融合發展是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成就的有力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黨全國全社會共同努力下,我國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成就。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接近完成,貧困人口從2012年年底的9899萬人減到2019年年底的551萬人,貧困發生率由10.2%降至0.6%,區域性整體貧困基本得到解決。這一成就的取得,離不開城鄉融合發展的有力支撐。城鄉融合旨在破除戶籍、土地、資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體制機制障礙,在城鄉范圍內促進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相互融合和協同發展。堅持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既能為農村勞動力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為各類農產品提供廣闊的市場空間,也有助于推動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聚集,推動教育、醫療、養老、衛生等資源向農村傾斜,在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方面,我國綜合利用城鄉要素資源,積極對接城鄉消費需求和用工需求,加大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力度。據農業農村部統計,每個扶貧縣都有2—3個特色鮮明、帶貧面廣、有競爭力的扶貧主導產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產業扶貧和就業扶貧的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務工和產業扶貧。在易地搬遷扶貧方面,各地緊密結合實際推進新型城鎮化,編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依托小城鎮、工業園區、風景區等安置搬遷群眾,全國易地扶貧搬遷基本完成,960多萬貧困人口通過易地扶貧搬遷擺脫了“一方水土養活不了一方人”的困境。在教育扶貧方面,盤活用好城鄉優質教育資源,統籌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已覆蓋所有貧困縣,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得到全面改善。在社保兜底扶貧方面,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貧困人口基本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此外,我國注重統籌城鄉公共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加快推動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群眾出行難、用電難、上學難、看病難、通信難等長期沒有解決的老大難問題普遍解決。
城鄉融合發展是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途徑
2020年是脫貧攻堅戰最后一年,已經到了攻城拔寨、全面收官的關鍵時期,但剩余任務依然艱巨,新冠肺炎疫情和暴雨洪澇災害等不利因素又增加了任務完成難度。到今年2月底,全國還有52個貧困縣未摘帽、2707個貧困村未出列、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未全部脫貧,已脫貧人口中有近200萬人存在返貧風險,邊緣人口中還有近300萬存在致貧風險,其中一些人需要通過兜底保障脫貧。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扶貧產業發展基礎薄弱、扶貧產品產銷對接不暢、貧困人口穩崗就業壓力大、易地搬遷后續扶持不到位、社會救助兜底脫貧不完善等問題。
面對這些問題和薄弱環節,應在城鄉區域協調聯動中找準破解難題的實招硬招,確保如期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一要夯實脫貧攻堅的產業基礎,強化龍頭企業帶動,完善產業鏈條,提高扶貧產業的規模化、組織化、市場化、品牌化水平,提高產業益貧帶貧能力。二要做好消費扶貧,把產銷對接作為重中之重,統籌解決農村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增收脫貧和城市“菜籃子”“米袋子”“果盤子”問題,既讓扶貧產品賣得出、賣得好,也讓城市居民獻出愛心、買到歡心。三要多措并舉解決好貧困勞動力就業問題,不僅要通過開展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加強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等方式推進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將勞動力“送出去”,還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保住現有就業崗位,讓勞動力“穩下來”。四要積極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幫扶行動,補齊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板,重點做好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確保有勞動力的“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幫助搬遷群眾盡快完成就業模式、生活方式、文化心理等從農村到城鎮的轉變。五要織密織牢民生保障網,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適當放寬對貧困人口的低保認定條件,確保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制度保障對貧困人口全覆蓋,針對“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問題查漏補缺,及時將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易脫貧人口納入幫扶范圍。
城鄉融合發展是持續解決相對貧困問題的關鍵所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脫貧摘帽不是終點,而是新生活、新奮斗的起點。”在歷史性地解決絕對貧困問題之后,還要直面相對貧困問題,致力于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相對貧困群體覆蓋范圍更廣、個體差異性更強、發展需求更加多樣,這就需要接續推進全面脫貧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既要重視農村貧困問題,還要高度關注城市貧困問題,從重點解決農村貧困轉向統籌解決城鄉貧困,著力構建城鄉融合的貧困治理機制和治理結構。
一是強化新型城鎮化帶動作用。受地理環境和資源稟賦等因素的影響,當前城鎮的生產力明顯高于農村,城鎮化仍然是大勢所趨,其核心在于提高生產效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絕不等于讓農民留在農村不再進城。與城鎮割裂開來,僅在農村范圍內解決貧困問題將付出高昂的治理成本,只有破除阻礙要素流動的制度性壁壘,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科學調控城鄉布局結構,重構貧困人口生計空間,才能為解決生存型、發展型貧困問題注入持久動力。二是構建城鄉產業融合發展新格局。產業連著就業,產業扶貧是穩定脫貧的根本之策。要更多按照市場化邏輯發展扶貧產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科技創新為動力,從城鄉兩端發力,構建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重視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和帶動貧困人口增收的有機統一。三是健全完善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突出反貧困的普惠性和前瞻性,提高城鄉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構建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和貧困救助體系,加快建立城鄉貧困甄別和幫扶機制,對農民工、失地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開展貧困監測,在解決貧困人口基本生存問題的同時,更加注重人力資本積累和開發,提高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作者單位:河南省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