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德國社會學家貝克于20世紀80年代提出了“風險社會”的概念,深化了人們對現代社會的理解。隨后,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對風險社會理論進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指出風險不能指望某種超自然力量來化解,而是需要根據規避風險的原則來組織社會。當前,人類正處于一個不確定性彌漫的風險社會中,風險不僅來自難以預料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瘟疫等,也來自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如恐怖主義、金融危機、工業污染和食品安全等,這使人們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尤其是今年一場始料未及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再次證明了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好似一部不斷產生風險又不斷化險為夷的連載小說,永不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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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社會學家貝克于20世紀80年代提出了“風險社會”的概念,深化了人們對現代社會的理解。隨后,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對風險社會理論進行了更加深入的研究,指出風險不能指望某種超自然力量來化解,而是需要根據規避風險的原則來組織社會。當前,人類正處于一個不確定性彌漫的風險社會中,風險不僅來自難以預料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瘟疫等,也來自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如恐怖主義、金融危機、工業污染和食品安全等,這使人們日益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尤其是今年一場始料未及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再次證明了人類社會的發展歷程好似一部不斷產生風險又不斷化險為夷的連載小說,永不完結。
由于城市具有較高的人口密集性,在風險暴發時易造成更大的危害,這對位于防控前沿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提出了更嚴峻的挑戰。我國城市基層治理體系由區(縣、縣級市)、街道(鄉、鎮)、居(村)等立體化、多層級的組織構成,是國家治理體系的奠基層,是政府、社會、個人聯系的紐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城市基層治理體系發揮了關鍵性作用,廣大基層干部不畏艱險,沖鋒在前,生動詮釋了可歌可泣的奉獻精神。但我們也應看到,在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城市基層治理體系仍然存在著一些亟須改進的問題。
首先,我國城市基層治理體系的風險治理機制不健全。當前,我國城市公共危機治理總體上屬于“危險管理”而非“風險治理”。危險管理遵循“事情來了再解決”的邏輯,實質是一種事后管理,存在著重穩定輕預防、重補救輕防控等問題。同時,由于自下而上的信息傳遞渠道狹窄,限制了基層屬地優勢的發揮,影響了決策層對于危機性質的有效識別、準確判定、合理決策,造成了從發現問題到解決問題之間的間隙,容易導致危機擴大化。隨著社會形態復雜化,這種管理方式難以滿足新形勢發展的需要。
其次,城市基層治理體系的公共危機應對資源不足。城市基層任務繁雜、工作強度高、考核壓力大,人力物力財力較為緊張,時常陷入“小馬拉大車”的窘境,當遭遇突發公共事件時,更加“捉襟見肘”。加之由于基層政府和社區缺乏專項應急資金,且應急資金籌措機制單一,進一步影響了基層突發公共事件防控能力的有效提升。此外,專業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人員是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力量,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工之間難以及時進行有效聯動,也導致了基層風險治理的專業資源不足。
最后,城市基層干部應對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加強。由于風險的突發性和偶然性,不少基層干部危機防范意識薄弱,未能及時將危機“處早處小”;在遭遇突發公共事件時,一些基層干部擔當意識不足,易錯過危機處理的最佳時機。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時,部分基層干部溝通協調能力不強,不擅長處理公共關系,影響了基層治理體系的公信力。也有的基層干部由于觀念和年齡等自身因素,不善于利用信息技術等新技術和新設備,使得基層在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時缺乏必要的大數據支撐。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著力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樹立“全周期管理”意識,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現代化治理新路子。這要求我們確立有效的風險防控機制,不斷豐富風險防控資源,提升干部隊伍防控風險水平,增強城市基層抗風險能力,構建具有韌性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
第一,構建多元共治的全周期城市基層風險治理機制。風險治理是一種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反思的全周期閉環治理。基層風險治理的首要任務在于確立科學的風險預警機制,并定期對城市運行的各子系統進行“健康診斷”,以敏銳的洞察力識別風險的存在,實現源頭防范、早期整治、隱患消除。通過確立一套完備的應對風險的法律法規,明確不同風險種類及其等級下基層黨組織、政府、社會組織等治理主體的權責,拒絕責任推諉,快速動員并有效發揮各方的積極作用,特別是發揮專業機構在公共風險治理中的作用,實現事中控制效能最大化。在治理循環上,加強事后反思與調整,確保針對同類風險的處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形成風險治理閉環。
第二,拓寬城市基層治理資源供給渠道。城市基層政府可以與相關專業性社會組織開展廣泛交流并加強合作,建立危機防控專業人才庫,增加風險治理的人力資源儲備,從而構建起多方聯動和應急動員機制,使得城市基層能夠從容應對各種風險。設立基層風險治理基金,創新多種籌措機制,依據“權責對等、多方分攤、財政撥款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融資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進行慈善捐贈,增加應急物資儲備。此外,城市基層政府在面臨較大資金缺口時還應充分發揮能動性,盤活公共資產,增加可支配財力,多渠道增加治理資源。
第三,全方位提高基層干部應急處理能力。通過對選拔、培訓、考核方式的改革,全面提升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隨著基層治理日益復雜化,常態下的風險意識、緊急情況下的決策能力、不確定性條件下辨別并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對新技術的掌握運用能力等應作為基層干部選拔的重點。在日常干部培訓中,通過開展“無預案式”突擊實戰演練,“虛”“實”結合提高基層干部的應急處突能力,尤其是復雜條件下過硬的心理素質和應變能力、危機情況下的縱向與橫向溝通能力和動員組織能力;同時,建立基層干部信息技術培訓機制,提高基層干部運用新技術、新設備的能力。在考核環節,將風險治理成效納入基層部門的年終績效考核之中,強化風險意識和提高基層干部風險治理能力。
城市基層治理是維系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性工程。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防范和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各種風險,筑牢國家安全屏障。這要求我們將防范化解基層風險治理工作做實做細做好,使基層在應對危機時化被動為主動、化消極為積極,構建具有韌性的城市基層治理體系,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打下堅實的基礎。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時代城鄉接合部社區的空間重構與治理創新研究”(18CSH028)、西南交通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后疫情時代基層治理現代化理論與實踐研究”(A0920502052006-20)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西南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